一对一 面对面
“我认为,该保证系一般保证,二审改判认为该协议系约定不明,应为连带保证,我并不认同……”城区法院法官郭春平在案件质量点评会上发表个人意见。
不以结果论英雄
给予基层法官“发声”机会的,是晋城中院今年4月出台的《案件质量评查办法(试行)》和《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审判质效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》,两个制度以审判管理“五四工作法”为抓手,针对发回、改判、再审、长期信访等案件,建立两级法院三步评查的制度,要求全市法院对上述四类案件每季度开展一次质量评查。
5月30日,郭春平法官收到所在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下发的通报,她承办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因二审改判赫然在列。
城区法院1-5月份共收到发回、改判通报50件。通报要求,承办法官三天内对自己所承办案件完成自评,对案件被发回、改判的理由提出个人意见。郭春平法官反复研读了二审判决书和相关法条,并和自己所在团队进行了讨论。她对二审改判理由并不认同,随即将个人意见提交到了本院评查组。
城区法院评查组收回个人意见后,经统计,赞同二审发回、改判意见的有48件,仅有2件不认可,而郭春平的案件就是其中之一。评查组将50件案件一起进入了初评程序。初评重点是看原审是否存在瑕错,是否认可二审发回、改判意见,同时对案件质量等级给出评查意见。
评查组对郭春平的案件评查之后,给出了“一审判决适当,认为二审改判理由不充分”的意见,并将案件提交到了基层法院评查委员会。评查委员会经评查,同意评查组意见。
脸红心跳的“双评会”
很快,基层法院评查委员会认为“二审改判理由不充分”的意见提交到了中院审判管理处。中院审判管理处将这一结果第一时间通知了该案的二审承办人——审监庭员额法官毕东。审判管理处告知毕东法官,要做好城区法院案件质量点评分析会的准备。毕东法官对自己的改判是自信的,案件不仅出于他的专业判断,还因为案件经中院民事专业法官会议,一致同意他的改判意见。
6月19日下午,市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于昌明参加了城区法院案件质量点评分析会,这是全市两级法院贯彻落实“五四”工作法以来,召开的首次由一二审法官共同参加的案件质量点评分析会。毕东法官和同样案件被一审法院评查委员会认为“改判理由不充分”的其他中院二审法官也参加了点评分析会。
点评会第一阶段,是城区法院副院长张斌、焦炜对被发回、改判无异议的一审48件案件逐一向所有该院入额法官进行了点评。被点评到的法官有的脸通红有的微微出汗。
“通过评查分析,部分被改判的案件存在考虑不细、不周,存在死搬教条,对法律适用把握不准,理解存在偏差的问题。”焦炜副院长说道。
第二阶段就是文章开头的那一幕,一、二审承办法官针对改判案件进行交流发言。
第一件法官自评不赞同二审意见的案件,在二审承办法官马晋说理之后,一审法官当场表示赞同二审的意见。
而第二件讨论的就是郭春平的案件。郭春平发言之后,该案的二审法官毕东列举出改判依据和理由。他说,“本案约定债务人违约或不能偿还,二者有其一担保人就要代为偿还,属于担保方式约定不明的情形,应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。这就是我的改判理由。”
案件讨论持续了40分钟,通过双方一言一询、一问一答,能感受到一、二审法官对该案已了然于心,从两人自信满满的表情中也能感受到他们对法律最原始的那份初心。
鉴于在点评分析会上没有形成一致意见,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审判质效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》规定,该案将由市中院评查委员会评查,给出最终结果。
城区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李东明在点评分析会上表态:我们不会将改判、发回的原因简单归咎为认识不同或者证据发生变化,我们将举一反三、认真分析,树立更高的质量标准,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。
于昌明院长认为此次点评分析会达到了预期的效果。他说,开展质量点评,是为了传递办精品案的工作理念,全市法院要下定决心提高审判质效,实现审判管理方式由单向、静态、通报式管理转为双向、交流、互动式管理。
点评倒逼案件质量提升
次日,沁水法院也召开了点评分析会。市中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祁连关,审监庭庭长李凌云到会点评分析。会前,沁水法院形成了完整的被发回、改判案件质量评估报告。
会上,沁水法院赵沁斌副院长对发改案件逐案点评,续彩艳院长做了表态发言。两级法院的与会法官针对报告所涉及的发改不适当案件,进行了充分交流沟通,并对如何提高案件质量、降低发改率、加强上下沟通等进行了深入讨论。
接下来,其他基层法院都会召开案件质量点评分析会。而高平法院对点评分析会并不陌生。
早在2018年10月,高平法院就建立了发回改判案件的分析制度,在研究发回、改判案件的同时,会将分析报告上报中院审判管理处。不到半年的坚持,高平法院发回、改判率明显降低,案件质量明显提升。
这两年,全市法院审判质量数据有两次明显提升。第一次提升是2017年,市中院出台了《关于规范发回重审、重大改判案件的实施办法》,要求市中院适用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,除属于明显违反法定程序的外,二审法官应与原审法官进行沟通。沟通机制一定程度上对原审法官提出了更高的案件质量要求。而高平法院的这次提升,引起了市中院院党组的注意。
通过数据分析和调研,2018年年底,于昌明院长首次提出要对发回、改判、再审、信访等案件进行评查。
2019年4月,《案件质量评查办法(试行)》和《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审判质效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》文件出台。1-5月份,全市法院二审发回34件,改判共128件,共162件,经基层法院三步评查,共有15件案件表示不赞同,147件案件赞同二审意见。
全市法院案件质量点评会只是一个起点,这标志着晋城两级法院推动从微观的一般个案审批、文书签发向宏观的全市、全院、全员、全过程的案件质量效率管理监督转变,努力建成放权到位、控权有效的案件质量效率监督管理体系。
供稿人:刘煜
信息员:冯帆、聂晋娜
摄影:张沁萍
编辑:侯成丽
投稿:晋城中院
来源:山西高院